返回

这个武圣过于慷慨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158章 北鹰飞将,悬空游云阵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章节错误,点此报送』
  对着干……”

  韩公公翘起兰花指,表情不屑。www.sxjxsc.com

  ……

  主账内。

  姜友梁拍开一坛酒,两个人坐在地上。

  很快,秦近扬明白了北鹰府的来龙去脉。

  ……

  北鹰府在戚佅城北城,虽然平日里不显山不露水,但所蕴含的能量却比城主府都庞大数倍。

  大概10年前,北鹰飞将赵北鹰辞官,告老还乡。

  赵北鹰的故乡就在戚佅城,皇帝赏了他半座城。m.sxjxsc.com

  但赵北鹰不敢自大,执意谢恩,请求皇帝削减一半面积。最终,只留了四分之一的北城给他,而整个北城,被建造成北鹰府。

  好景不长,回乡3年,赵北鹰油尽灯枯而亡。

  他一生只有一妻,只有一儿。

  妻子早亡。

  儿子也早早死在战场。

  所以赵北鹰晚年没有儿孙满堂,但他却并不孤独。

  生命最后的三年时间,赵北鹰一直在忙碌。

  首先,他命人打造出无数墓碑,将整个北鹰府建造成一座巨大的衣冠冢。

  他半辈子都在打仗的路上,一路攻城掠地,勇猛无双,但也品尝过不少惨败,见惯了尸山血海,无数手下将士都客死他乡,尸骨无存。

  但这些人的名字,赵北鹰都记载在册。

  石碑上每一个名字,都是一段峥嵘往事,都是铸造他北鹰飞将封号的钢铁羽毛。

  同时,赵北鹰还立下规矩,只要是曾经跟过他的兵,如果伤残无法生活,如果贫困无法自理,哪怕是图热闹,也可以来北鹰府生活。

  最初的三年,是北鹰府最热闹的三年。

  送走赵北鹰后,北鹰飞将的封号就留在北鹰府。

  皇帝特许,曾经赵北鹰的手下,可以以守灵的名义,继续居住在北鹰府。

  同时,赵北鹰在自己的墓碑上,留下了一部玄功:《无字承光诀》。

  这十几年来,有无数青年才俊来感悟过无字承光诀,可最终都是失望而归,完全没有任何头绪。

  最初,皇帝规定,只有皇子可以观摩。

  等皇子们失败后,皇亲国戚也可以来感悟。

  可惜,皇亲国戚也纷纷失败,逐渐官员的子嗣,玉旨学宫的门生也都可以来。

  又过了很多年,朝廷对北鹰府管理越来越松懈,数不清的江湖人士也来观摩。

  最近这几年,戚佅城城主府甚至把北鹰府当成是景点,开始收取门票……只要掏钱花银子,就可以观摩玄功。

  有些小国也派使者来过,当然,他们更是花费巨大的价钱。

  就这样,北鹰府以一个古怪的方式生存了下来,自产自销,利润丰厚。

  因为北鹰府的存在,城主府都富裕了很多,北鹰府则完全不需要朝廷拨款。

  但一晃多少年过去,当初跟着北鹰飞将征战的残兵伤兵也都死的七七八八,目前北鹰府里只剩下不到200个老兵。

  城主府靠北鹰府赚银子,不敢怠慢老兵们,锦衣玉食,甚至还有下人伺候。

  很多人分析,无字承光诀的秘密,可能在这群老兵身上,但老兵们暗伤在身,一个又一个死去,最终也没有什么头绪。

  此时此刻,妲剁国杀入戚佅城,北鹰府第一时间便被封锁。

  妲剁国人不敢对赵北鹰不敬。

  甚至在很多妲剁人的心里,赵北鹰应该是他们妲剁人的军神。

  常言道,没有永恒的朋友,只有永恒的利益。

  国与国之间,更是如此。

  很多年前,中州朝廷和妲剁王室有过一段时间的蜜月期,两国亲密无间。

  那时候,妲剁国朝贡中州,献来不少宝物美人。

  作为恩赏,朝廷派兵出征妲剁国,帮王室肃清国内的叛逆,那时候的出征大将军,就是赵北鹰。

  皇帝派遣赵北鹰出征也有特殊用意,因为赵北鹰的娘亲,有半个妲剁国血脉,也多少算妲剁人的亲人。

  那时候赵北鹰春秋鼎盛,率军在妲剁国南征北战,叛军被肃清一空,赵北鹰好几次救了整个沸家王族的命。

  对沸家来说,北鹰飞将是最大的恩人。

  直至现在,妲剁国王城里还到处都有北鹰飞将的雕塑,也有供庙,在妲剁人的文字记录里,北鹰飞将是正宗妲剁人,是效忠于妲剁王廷的军神。

  ……

  现在的情况有些复杂。

  妲剁人围困北鹰府,想把北鹰飞将的墓碑运走。

  如果仅仅是为了一个墓碑,也没多复杂,无非杀了那些老兵,直接抢走就可以。

  可妲剁人怎么可能放过无字承光诀。

  他们的密探早就在中州调查过,根据中州人所言,无字承光诀可能和整个墓碑群有关联。

  别说破坏其他墓碑,哪怕是打乱顺序,都可能功亏一篑。

  有皇宫里的密探传来消息,中州玉旨学宫一直都在研究墓碑群和玄功的关联,甚至已经有了眉目,他们更不敢乱动。

  最后,妲剁人居心叵测,请求另一个国家出手,帮他们运作了一个惊天动地的大计划。

  悬空游云阵!

  这是一种可以生生把一块土地拔起来,让土地都飞起来的诡异巨阵。

  他们要用惊天巨阵围住北鹰府,生生把这一块土地拔起,都原封不动搬
第158章 北鹰飞将,悬空游云阵(2/3).继续阅读
《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