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章 我不能违反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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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三姐才岩门的坐地虎。
于彭葛陆,岩门四大家族,影响力大着呢。
“三姐,这个案子,目前是重案大队在办着呢。刘大那人,你也是知道的,出了名的不讲情面。就算我想帮忙,恐怕也是无能为力。”
刀锋很委婉地说道。
说的却也是事实。
三姐和陆静这不都已经把主意打到他这个刚刚穿上警服的事业编民警身上了吗?
这就从另一个侧面说明,她们此前肯定已经在刘浪那边碰过钉子。
刘浪那个人,出了名的又臭又硬,和他的前任于惊雷性格一样。只不过于惊雷天赋比他更高,名气比他更大,也比他更倒霉。
三姐和陆静想要“救”闫利民,头一个找的,必然是刘浪。
三姐说道:“话是这么说,但你到底是第一经办人,你说的话,对整个案子都有影响。我也实话实说,闫利民这次确实有点倒霉……”
刀锋微微颔首。
好死不死的,郭建刚居然去他槽子里抢劫,结果惹得省厅领导都对他这个聚赌案关注有加。试想有哪个开槽子的“老板”能有他这样的待遇?
玩个牌玩得惊天动地的。
“所以,直接把他捞出来,是不太可能了。我的想法很简单,能减轻一点算一点。我想,这个应该不会让你太为难吧?”
三姐说道,语气轻柔,微笑着看向他。
“我试试。”
这次,刀锋没有再直截了当地拒绝。
帮闫利民脱罪,那已经超出底线,刀锋绝不可能答应。但仅仅只是“美言”几句,倒也不算违反原则。
三姐说得没错,他毕竟是此案的第一经办人,当时现场除了他和林巧眉,没有其他警方人员。刀锋对现场的描述也是将来定罪量刑的关键之一。
他如果在遣词造句方面稍加注意,就能起到不小的作用。
最起码,让他别添油加醋啊!
现行的刑法条文,量刑区间比较大。常见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或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之类的规定。同一个罪名,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和判处七年有期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