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56章 这种案子也可以折中?
个在押服刑人员是否被冤枉,他们的职责,是管理好这些服刑人员,督促他们参加劳动改造,以实际行动赎罪。
一座监狱好几千犯人,要是个个都拒不认罪就可以不参与劳动改造,那还得了?
整个监狱还不得乱套啦?
必须得狠狠修理。
关禁闭那还是轻的,信不信牢头狱霸分分钟教你做人?
尤其朱建国这种判死缓的家伙,拒不认罪,拒不参与劳动改造,态度恶劣,如果监狱将报告打上去,经过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还真就有可能枪毙他。
所以说,章铁河检察官也算是救了朱建国一命。
这份材料,卫江南没有从头看起,而是先翻到判决书。
这是了解案情基本情况最快捷的途径。
一审判决是建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来的。
上边记录着,九二年六月份,犯罪嫌疑人朱建国,秦爱民,在建兴市某收费站,搭载了受害人上车,随后在途中见色起意,不顾受害人的强烈反抗,将受害人奸杀,弃尸路边水沟。
经建兴市公安机关侦查,朱建国秦爱民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
对朱建国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对秦爱民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之所以对两人区别对待,是因为杀人的时候,是朱建国下的手,将受害人掐死。秦爱民虽然参与了对受害人的轮奸,但没有参与杀人行动。只是事后帮助朱建国将受害人的尸体遗弃在路边水沟里。
因此朱建国是本案主犯,秦爱民是从犯。
作为一名经验丰富的老刑警,刀锋哪怕没有后世记忆,单单从这份判决书就能看出来,这个案子是存在疑点的。
原因很简单,按照判决书的内容,朱建国完全没有判死缓的理由。
因为他没有任何从轻的情节。
连投案自首,配合公安机关侦查,态度较好这样的情节都没有。
就说轮奸杀人,两个如此恶劣的暴力犯罪罪名,有什么理由刀下留人?
如果证据确凿,那朱建国铁定要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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