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5章 间歇性精神病患者
,罪犯克星。
在秀溪县城喧闹一时。
但是没过多久,却风向突变。
被害人家属突然就闹腾起来。
原来是因为刑侦大队要给张大彪做“精神鉴定”的消息,不知怎么就泄露出去了。这样一来,朱子明他们当然不干了。
真要是司法鉴定张大彪是个“神经病”,那岂不是就不用枪毙了?
那怎么可以!
于是就闹,甚至连原先送过去的那面锦旗,都硬生生被扯了下来,当着刑侦大队许多人的面,踩了几十脚,还吐了好几口口水。
将徐玉儿等年轻刑警气得够呛,却也没有办法。
事实证明,所有群众事件中,“家属”是最难搞的,甭管真“家属”还是假“家属”。
这些人不但在县里闹,还去市里闹,连周金沙都差点被他们堵住了。
把周书记也气得够呛。
紧接着,原本没几个人知道的林小兰案,突然之间,被人“炒作”了起来,也不知是谁在其中起了关键作用。
林小兰案的情况被越来越多的普通群众知晓之后,秀溪的民间舆论开始悄然反转。
不少“吃瓜群众”突然就站到了张大彪和刑侦大队那边,支持县公安局的作法,认为应该给张大彪做“司法鉴定”。
既然你们当初处理林小兰霸凌案的时候,用的理由是“依法办事”——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负刑事责任。那么现在,处理张大彪的时候,同样应该“依法办事”。
人家如果是精神病,那同样不应该负刑事责任。
怎么了,依法办事难道是分人的吗?还搞区别对待?
你们人多势众就有理啊?
那我们其他人都支持张大彪!
司法鉴定到底还是做了,这是有法可依的,不能因为有人闹腾,就不遵守法律。
第一次司法鉴定是在省城云都做的,三名精神病专家一致出具结论:张大彪患有间歇性精神病,在某些外因刺激之下,其行为不受意志支配。
换句话说,在发病期间做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