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5章 朴茨茅斯条约
预世界局势,主动要求参战的米国至高会的那些好战分子如今也开始偃旗息鼓。
十年……十年的时间足够帝国把米国本土犁一遍了!
在米国和熊国尝试议和之时,撒克逊王室也迎来了帝国给他们安排好的命运。
六月十日,没有任何的反对,撒克逊国接受了帝国方面给出的一份条约——《朴茨茅斯条约》
这份条约堪称撒克逊国第一次侵略帝国时逼迫帝国所签订条约的翻版。
双方的谈判签字代表分别是帝国元勋,行政部部长宋姮与撒克逊王子,约克公爵乔治。
条约大致如下:
一、撒克逊国割让翡翠岛及所有海外殖民地给帝国,岛上撒克逊人全部迁走,未经帝国允许,任何人不得私自登岛。
二、撒克逊国向帝国补偿在此以前的帝国赔款、帝国远征军抚恤金、军费、核武器研发及制造费用共计一千亿帝国币。
三、五口军占,让出朴茨茅斯、普利茅斯、多佛尔、罗切斯特、伯明翰五处为帝国海军港口,允许帝国人居住并设派军事驻地。
四、协定关税,帝国商人应纳进出口货税、饷费,撒克逊国海关无权自主,全权由帝国规定。
五、废除海关和出入境限制政策,准许帝国人在撒克逊国自由通行。
六、帝国拥有在撒克逊国的治外法权,帝国百姓在撒克逊国成为民事、刑事诉讼被告时,帝国公使具有的按照本国法律,予以审判、定罪的权力。
七、撒克逊国有义务在通商、航海、关税、公民法律地位等方面给予帝国不低于现时或将来给予任何第三国的优惠、特权或豁免待遇。而帝国无此义务。
八、帝国传教者或教育工作者有权自由在撒克逊国国内自由传教或开班学校,撒克逊国官方无权干涉。
九、除上述条款规定地区外,在撒克逊国国内驻扎的帝国军应在一个月之内撤走。
十、废除撒克逊国强加于帝国的一切条约,撒克逊国应在一个月内将过去按照条约内容在帝国所建